来源:运城日报发布者:时间:2021-05-29
记者 张君蓉 通讯员 王永新
激浊扬清斩黑恶,清风正气护平安。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启动以来,我市集聚精锐,以雷霆之势,向黑恶势力发起凌厉攻势,铲除了一大批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打财断血,挤压、清除黑恶势力生存的空间和土壤,推动社会风气、治安环境不断好转,发展环境不断优化,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大大提升。
数据显示,3年多来我市共打掉涉黑涉恶犯罪团伙186个,其中,黑社会性质组织30个、恶势力犯罪集团58个、恶势力团伙98个;打掉“村霸”33个、“恶霸”12个;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59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290人,扣押、查封涉案资产约16.7亿元,重重打击和震慑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闻喜“6·03”专案
打响全省扫黑除恶“第一枪”
闻喜“6·03”专案,打响了我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第一枪”。该案一举打掉了以侯氏兄弟为首的16人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挖出26个盗掘古墓葬团伙,破获了闻喜县公安局原副局长景益民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等一大批案件,在社会上反响强烈,人们拍手称快。
2018年2月10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闻喜县的侯金发、侯金海、侯金亮等9名黑社会犯罪团伙案件依法进行公开宣判,涉嫌罪名16项,违法犯罪行为88起,9名被告中4人被判处无期徒刑、1人被判死刑缓期执行。3月26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闻喜县公安局原副局长景益民等10人共同或分别犯罪进行公开宣判。从黑社会犯罪团伙到黑社会“保护伞”的快审快判,意味着横行闻喜县十余年的侯氏兄弟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的覆灭。该案系十九大后我省审理的第一起重大涉黑案件,是党中央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省宣判的首例重大涉黑案件。
窥一斑而知全豹。“6·03”专案的侦破、审结,让我们看到3年多来市委、市政府在政治站位、宣传发动、深挖彻查、依法严惩等方面所做的工作与努力。除“6·03”专案外,我市还重拳出击,查处审判了邓文涛、郝万吉等一批在社会上反响强烈、影响重大的涉黑案。
2019年10月25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邓文涛等人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该案被告人共9名,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盗窃罪、职务侵占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等11项罪名。其中,邓文涛等8名被告人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审理查明,以邓文涛为首的犯罪集团以公司化运作长期把控新街村“两委”政权。2005年始至案发,该犯罪集团借助村“两委”的合法平台,将本应由村委会承建的周边企业施工工程、劳务和本村的建设工程进行垄断,长期实施有组织的盗窃企业财产犯罪活动,聚敛巨额钱财,用于该犯罪集团的发展壮大,并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侵吞村集体财产。邓文涛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他被告人根据所犯罪行分别判处20年到两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同日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临猗县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郝万吉等17人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法院判决郝万吉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骗取贷款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破坏生产经营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行贿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4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5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他被告人根据所犯罪行分别判处20年到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市集中优势警力,重拳出击,快侦快办,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黑恶案件,采取下打一级、异地用警、异地羁押等超常规措施,实行专案攻坚。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坚持对黑恶案件提前介入,高质量、高效率推进诉讼、审判工作。先后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涉黑涉恶案件246件1340人,提起公诉190件1150人;先后受理审判“6·03”专案系列案件171案374人,审结150案323人;受理审判涉黑涉恶案件175案1102人,全部审结,依法严惩了黑恶势力犯罪。
3年多来,我市以前所未有的政治高度、重视程度、监督力度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此项工作在全省始终处于第一方阵。
从上到下齐发力
持续保持对黑恶犯罪的高压态势
2018年以来,我市坚持贯彻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个围绕”“六清行动”总体部署要求和全省工作安排。强化政治站位,不断压实工作责任。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列入市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党建工作和平安建设考核内容,先后8次召开市委专题会议、16次召开市委常委会议,12次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听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汇报,明确提出对开展专项斗争中发生严重问题的地区和部门实行“一票否决”,把专项斗争工作与全市重点工作同研究、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市委书记丁小强带头履行第一责任,坚持深入一线调研指导,多次对扫黑除恶工作及有关案件作出批示,在经济工作会议、政法工作会议、党建工作会议等大会上反复强调扫黑除恶工作。市长储祥好高度关注专项斗争进展情况,多次听取汇报,作出批示,坚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全力提供保障。各市委常委和市级领导干部主动作为,深入包联县(市、区)专题调研指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先后32次召开会议,推进工作落实,特别是成立6个工作专班和7个专项督导组,加强协调督导工作。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成员单位积极担当作为、认真履职,将开展专项斗争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深入落实。
在对黑恶犯罪形成“大打、真打、严打、细打、深打”的高压态势的同时,依靠和发动群众,形成了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参与扫黑除恶的良好氛围。通过悬挂横幅、张贴通告、发放宣传资料、制作发放宣传二维码、向手机用户推送相关信息,以及进行电视、广播、报纸宣传报道和开通网站、微信、微博等公众平台宣传报道等,持续宣传发动,不断营造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全市共悬挂扫黑除恶横幅、条幅等30万余条,张贴通告120万余份,发放各类宣传资料600万余份,制作发放宣传二维码68万份,向手机用户推送相关信息880万余人次,进行电视宣传报道7200余次、广播宣传2.8万余次、公益广告宣传30部、报纸宣传报道790篇、政法新媒体宣传报道9200余篇,借助网站、微信、微博等公众平台宣传报道3万余篇(次)。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860余部、公布举报邮箱700余个、设立举报箱4600余个等,方便群众举报。同时,积极落实群众举报奖励50人158860万元,激发群众举报积极性,全市上下形成了扫黑除恶的高度共识和强大声势。
打伞破网深查处
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纪委监委坚持把“打伞破网”作为扫黑除恶的治本之策,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组统一指挥下,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并肩作战,在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上下功夫,有效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对查处黑恶势力但未见背后‘保护伞’的一律复核,对查处黑恶势力未倒查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责任的一律复核。”为从源头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我市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两个一律”和“一案三查”要求,与政法机关查处黑恶案件同步调查,同步推进,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640件,处理1033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79人、组织处理305人、移送司法机关49人。同时,结合查处的涉黑涉恶腐败典型案件,在全市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发挥震慑治本作用。
在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中,我市不断探索总结提炼出“三个紧盯”的有效做法,做足深挖文章,确保“大伞”“小伞”一起挖,“官伞”“警伞”一起查。
紧盯黑恶势力渗透基层政权,在政治上深挖。从黑恶势力发展壮大的轨迹入手,聚焦黑恶势力人员获取政治外衣、渗透基层政权的问题,坚决挖出政治上的“官伞”“庸伞”。在邓文涛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中,针对邓文涛先后被判处缓刑、取保候审,却一步步“漂白变红”,担任村“两委”主干,市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永济市原常务副市长吕某、原副市长韩某帮助其成功当选村党支部书记,长期把持基层政权的问题。紧盯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问题,在司法责任上倒查。黑恶势力的发展壮大,往往离不开司法执法人员的包庇纵容。全国扫黑办重点关注的闻喜侯氏兄弟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中,闻喜县公安局原副局长景某、金某安排民警向侯氏兄弟盗墓团伙通风报信,私放在押盗墓分子,违规安排会见,纵容盗墓分子合谋串供,有案不立、压案不查、违规保释。循案溯源,逐一翻出旧账,发现并处理了一批大小“警伞”。紧盯“黑”“伞”勾连的基础,在利益链条上彻查。黑恶势力与“保护伞”相互勾连,目的和基础都是经济利益。经对黑恶势力的经济来源、财务账目、资金往来逐一过筛,发现绛县公安局原副局长于某利用职权帮助崔建国黑社会性质组织控制的放贷公司违规讨债,收受好处、拿取回扣,助长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通过斩断“以官护黑,以黑养官”的黑色利益链条,彻底铲除了黑恶势力死灰复燃的土壤。
“源清则流清,源浊则流浊。”在强力扫黑除恶过程中,我市从涉黑案件查处中寻找问题填补漏洞,主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持续推进软弱涣散农村基层党组织整顿提升。扎实开展村“两委”换届选举“回头看”,排查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农村干部182人,已全部清理,全部补齐。及时跟进落实“一案一整改”,对存在村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的重点村,由县委书记和乡镇党委书记挂点整顿,已全部整顿完成。基层组织建设的不断加强,也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项长期而又系统的大工程,必须注重加强建章立制,常态化推进。为此,我市先后建立完善了扫黑除恶联络衔接工作机制、信息收集报送机制、重大案情会商协调机制、案件线索移交机制、工作督导检查评估机制、宣传舆论引导工作机制、扫黑除恶工作与其他综合业务工作的整合推动机制等。制定出台了《运城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暂行规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执纪、执法等机关案件或案件线索移送办理的暂行规定》《对提供和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实行奖励的暂行规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挂牌督办工作暂行规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暂行规定》等制度、规定、办法30余项。一系列制度机制的建立,从根本上巩固和深化了专项斗争的成果,为常态化推动扫黑除恶提供了支持和保障。
3年多来,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综合成效明显,较为彻底地清除了黑恶势力对基层政权的渗透和侵扰,确保党的基层政权更加牢固地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有力打击了黑恶犯罪的嚣张气焰,遏制了刑事、治安发案,维护了社会稳定;有效整治了越级上访、阻挠施工、坑蒙拐骗等不良现象,服务了经济发展,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拥护,得到社会各界的拥护,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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