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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日报《王哲还债记》报道引起强烈反响,《求是》杂志原总编辑张晓林撰文分析由此引发的深层思考

“王哲还债记”的道德启示
——谈市场经济的诚信原则

来源:运城日报发布者:时间:2021-05-24

张晓林

作者简介

张晓林,1950年生,籍贯湖南省澧县,北京人,中共党员。1982年北京大学哲学系毕业。曾在中央书记处研究室、中央办公厅调研室、中央宣传部办公厅、求是杂志社等工作。1996年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历任求是杂志社哲史部主任、编委会委员、副总编辑,2008年任求是杂志社总编辑。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现任中国老年大学协会会长。长期从事编辑和写作,侧重社会问题、哲学问题、文化问题、青年问题研究,撰写相关理论文章100多篇。撰写和编辑书籍20多部,出版论文集《晓林文萃》《从问题出发——一个思想者的感悟》《理论河的跋涉——政协委员文库》《用好话语权 彰显软实力——政协委员履职风采》等。

最宝贵的是“诚信”

《王哲还债记》是一篇通讯,讲的是一个真实发生的事情。王哲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山西运城人,祖祖辈辈世代务农,是一个根扎在农村的“村里人”。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时代大潮,改变了中国的面貌,也改变了像王哲这样亿万农民的命运。他“下海了”,闯进变幻无穷、生机和危机同样多的市场经济大海,先是给人打工,后来自己立了门户,创业经营塔吊租赁生意。其间的酸甜苦辣、艰辛和喜悦不去说它,只要是闯过市场经济大海的人,都知道里面会有道不尽的故事,悲喜交加,是一本读起来很厚重的书。进进退退、输输赢赢、起起落落是市场经济司空见惯、习以为常的事情。王哲故事引人瞩目的,不是这些,而在他用自己的一言一行、一笔一画书写和践行的道德“诚信”。

王哲因决策失误,经营失败,欠款1000万元,生意垮了,但王哲的精神没有垮,道德信念没有垮。他没有跑路,没有躲避,没有赖账,而是面对失败和欠款,挺直腰杆做人,想方设法,千方百计,咬紧牙关,重新开始,再苦再累,也要把欠的债款还上。终于,功夫不负苦心人,迎来转机,经营有了起色,还上了全部欠款。这才是王哲故事令人关注,最精彩、最闪光的地方。尤其难能可贵的是,他自己做诚信的人,还规劝经营上的朋友做诚信之人,生意一时亏损,欠下债款,但绝不能赖账、跑路,而是要信守诺言,还上欠款。王哲的这一举动,足以说明,这个没有进过高等学府,没有读过厚厚专著的普通百姓,深明大义,深知“诚信”对于一个人多么重要,对于经商经营的人多么重要,对于市场经济多么重要!

讲诚重义,这不就是中华民族几千年的优秀文化传统延续至今、流淌在我们血液中的文化基因吗?这不就是我们始终如一积极倡导践行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涵吗?显然,王哲故事的意义已经超越了他个人的道德品格范围,说明我们所倡导践行的道德诚信原则已经深入人心,正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土壤中深深扎根。可以说,像“王哲还债记”这样的事情,天南地北都有,时时发生,很普遍、也很寻常,类似王哲这样诚信之人在我国很多很多,说明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在茁壮成长、生机勃勃,不断成熟完善,前途无限!

做人要讲诚信,做事要讲诚信,这就是“王哲还债记”留给我们的道德启示。“人无信而不立”,“诚信”是立身之本、立业之本,是经营之道、经商之道,是市场经济、也是社会领域的基石,是道德领域的“最高原则”,也是社会领域的“核心原则”。离开道德诚信原则,市场经济将不复存在,社会领域也将混乱不堪。

诚信是“最高原则”

为什么说“诚信”是市场经济的“最高原则”?原因就在于,市场经济是以契约为基础的,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是“契约经济”。市场经济中的买卖双方,自主、自由、平等订立交易契约并遵守契约,因而信用、信誉、信义,也就是诚信是至贵至重,极其紧要的。市场经济涉及的道德原则很多,但都要以诚信为基础,所以人们常常把诚信称喻为市场经济的“最高原则”。

任何经济形态都要讲诚信,都离不开诚信,但市场经济比以往任何一个经济形态都需要诚信,都突出诚信。在一定意义上讲,市场经济就是讲诚信的经济,这个说法是站得住的。市场经济不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也不是靠指令调配的计划经济,而是为了交换进行生产的商品经济。进入市场经济的生产者、经营者、交易者,要通过买卖交易,交换各自的商品。这里的前提就是:自主、自由、平等交易,并受双方订立的信用合同约束。没有这个前提和信用约束,一切将不复存在。市场经济中的商品供求规律、价值规律等,都要尊重并受制于诚实守信原则,因为诚实守信原则更为根本、更为重要。没有诚实守信,彼此互不信任,就不可能有买卖交易的产生和完成。正是有了诚实守信这个基础,买卖交易双方才有可能谈质论价,购销两便,也才有发挥商品价值规律的问题。从这个意义讲,诚实守信的原则,是市场经济的基础性、根本性、全局性的原则,称喻为“最高原则”是不为过的。

遗憾和富有戏剧性的是,很多人认识到这个道理,并不是首先从正面、从理论上,而是从现实的感性生活、从诚信的缺失中来看待和把握诚信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一个事物的重要性,也就是其意义和价值,不一定都来自于正面的经验和道理,有时从危机、挫折、教训中得来的感受可能更为深刻和真切。比如氧气,对它重要性的认识,恐怕最具深切感受而又刻骨铭心的,是那些曾因氧气缺失而导致呼吸艰难的人。在诚信问题上似乎也有这样的现象。当下,人们对诚信重要性的认识,很多的是从诚信缺失带来的威胁和危害中体察和感悟到的。

为什么这么说,因为人们在感受市场经济的力量、效率、丰富和优势的同时,却不能不为其间的无序和失信现象而苦恼、困惑甚至愤怒。一些假冒伪劣商品充斥市场;偷税漏税、骗汇、走私活动时有发生;合同违约、商业欺诈、逃废债务现象耳闻目睹的也不少;财务失真、做假账、搞两本账,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工程建筑招标弄虚作假、工程质量低劣的问题也经常曝光;生产经营中的重大特大安全事故不时出现。所有这一切,当然不能简单地说成是诚信的问题,不能简单地归咎于诚信的缺失。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些问题的产生,大都和诚信的缺失相关联。有的本身就是背信弃义性质的,有的则是由于失信所造成的,更为严重的是,一些提供信用资证的中介单位也在造假贩假,挂信用之名行失信之实,说假话、办假证,滥用信用,助纣为虐。虚假、欺骗、失信现象在任何国家都有,市场经济发达国家也不能幸免,而且所见不少,其中有些问题甚至严重到令人发指的地步。

但人们的困惑和忧虑在于,我们历来就有崇礼尚义的传统,重情重义的文化意识在规范人们行为、维系人们关系中发挥着不小的作用,以往诚信问题也并不很突出,可今天为什么一下子在一些人那里诚信缺失就变得很突出?

究其原因,有我国市场经济起步不久,体制不成熟、不完善的问题;有法律法规不健全,市场监管不力的问题;有道德教育力度不够的问题。但还有一个重要问题也不能忽视,那就是社会实践发展了,社会环境变化了,仅仅靠道德自律约束已经有些软弱乏力了。这不能不说是一些人诚信缺失的一个重要原因,也是当前道德诚信问题背后隐藏着的必须加大依法治理的问题。

用法治力量推进

和保障诚信建设

道德原则从来都不是孤立无援、踽踽独行的,它是社会存在的反映,也必然随着社会存在的变化而变化。

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的历史条件下出现的诚信缺失问题,根本原因是社会实践发展了,社会存在变得错综复杂了,时代和环境不同了,诚信建设遇到了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这种新挑战,就是在市场经济的背景和环境下,光靠道德自律约束是行不通的,必须加大依法治理的力度。这不说道德自律约束落后了、不行了,而是说明社会存在、社会环境发生了变化,培育和践行道德诚信原则的作用机制、支撑保障条件也要相应的调整和改进,其中之一就是加大依法治理的力度。在一些人那里表现出来的诚信缺失或危机,不是诚信本身的问题,而是原有的诚信原则作用机制不适应变化了的社会存在的一种反映,是诚信原则作用机制的问题。

所谓诚信缺失甚至危机,其实质是旧有的诚信原则作用机制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变化的实践尖锐冲突的结果。一方面,要看到,诚信的缺失确实有着不可低估的消极影响和负面作用,带来很多失德的恶行和秩序的混乱;另一方面又要看到,这里确实又有着客观的因素,是原有的道德原则作用机制滞后于发展了的现实,与现实发生冲突的表现。一方面要承认,诚信的缺失是件坏事,另一方面又要承认,诚信的缺失使人们从反面看到了诚信在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至关重要作用,从而呼唤和重建与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诚信原则作用机制,为培育和践行诚信原则提供行之有效的支撑保障条件。这就是,要加大维护和推进道德诚信建设的法治力度,用法治的力量来巩固和发展道德诚信建设。

如何为践行诚信原则提供有力的法治支撑和保障?这主要是要增强全社会的信用意识,加强全社会的信用制度建设。也就是说,要用信用制度建设支撑诚信、建设诚信、保障诚信。在信用制度中,最重要的是法律信用制度。法律信用规范、法律信用制度建设,直接涉及的就是人际关系的诚实守信问题。诚信原则不是自然形成的,必须靠培养、靠养成。而法律的信用规范、信用制度建设,则是培养、养成人们诚实守信行为的催生剂和助推力。法律信用规范是硬约束,着眼于他律,着眼于“惩恶扬善”;诚信道德规范是软约束,着眼于自律,着眼于“劝善抑恶”。

对于市场经济刺激和引发的物质欲望和金钱欲望来说,对于发生的利益冲突和纠纷来说,固然需要诚信道德规范的引导和调节,但法律信用规范的引导和调节则会越来越突出、越来越重要。在法律信用制度的强制规范下,诚实守信的道德自律约束力也会越来越强,社会的外在他律会逐渐变成内在的道德自律,从而使诚信原则根植于人们心中,根植于市场经济和社会生活之中。法律的信用规范具有关键性、基础性、根本性的作用,包括道德在内的任何规范都要依靠并在法律规范基础之上发挥效用。因此,立足于法律信用制度建设,用法律信用制度建设来推动和保障诚信建设,恐怕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历史条件下搞好诚信建设的可行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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