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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未审验的机动车 被罚2400元记4分

来源:运城晚报发布者:时间:2021-03-29

运城晚报讯 3月25日,河津交警大队利用缉查布控系统查处了一起驾驶人无证驾驶未审验的机动车和未随车携带行驶证的违法行为。驾驶人王某被罚2400元、扣4分。

当天上午11时许,河津交警大队指挥中心缉查布控系统预警信息提示,该大队小梁中队辖区一辆车牌号为晋M3LXXX的机动车没有审验。接到预警后,该中队立即设卡将该车拦停。检查中,王某称自己没有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至于该车为什么未审验,王某称以为新车上牌后不需要审验。

随后,办案民警经过查询,发现王某暂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其间,当得知王某无证驾驶的理由是送生病的孩子看病时,该大队民警驾车将王某的孩子和妻子送往医院。 (李泓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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