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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荣县皇甫乡推行义务工制度实现人居环境共治共享

来源:运城日报发布者:时间:2020-09-04

运城日报讯(记者 裴旭薇)为了进一步贯彻“陌南会议”精神,落实好爱国卫生季相关任务,在全乡营造人居环境共治共享格局,今年以来,万荣县皇甫乡以灵池村为试点,探索性地实行了义务工制度,收到了村容村貌提升与财力投资减少的双赢效果。在全乡范围内逐步推广以来,取得了初步性成果。

义务工制度具体来说,就是“三个一”:一是定好一项制度。在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出台了义务工制度。全村所有农户以户为单位,除整户无劳力无法承担义务用工外,每户每年出勤3个至5个义务工,具体为非贫困户3个、贫困户5个,主要负责村庄道路清扫,绿化带管护及精神文明活动开展、公共事业建设等。义务工制度通过村民集体参与,真正提高了群众的“主人翁”意识,提升了整村群众自治水平,在提升村级爱国卫生条件的基础上,让群众爱护环境的自觉性和自发性更强。

二是选好一支队伍。广泛吸收村里退休教师、退休干部、村干部、党员、新乡贤等在群众中有威信的人员进入工作小组,负责义务工制度的监督及执行。工作组提前一天确定出工农户、劳动内容,专人负责工时登记,完工后由村民和工作组成员共同签字确认。以灵池村为例,全村127户,去年有113户履行了义务工,剩余14户中,12户整户无劳力,2户因家中有家人生病等重大事项暂缓履行,累积至下年。2019年,灵池村共减少人居环境整治经费3万元。全村形成了户户整治环境、人人爱护环境的良好氛围。

三是形成一套机制。每年度各村将义务工出勤情况进行村务公示栏公布、村民微信群通报,对于超额完成工时的家庭予以相应的工资补贴。同时,规定拒不履行义务工制度的农户不得被评选为“五星级文明户”。通过奖惩分明的激励机制,激发了村民热爱家乡、奉献家乡的积极性和荣誉感,凝聚起了建设美丽家乡的强大正能量,为提升脱贫质量和小康成色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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