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运城晚报发布者:时间:2020-09-04
运城晚报讯(记者 樊朋展)8月31日,夏县交警大队民警在道路巡查时,查处一起无证驾驶、逾期未年检的小货车违法载人的交通违法行为。
当天15时许,该大队民警沿辖区埝裴线行至苏村路口,对车牌号为晋MJ1XXX的白色厢式货车检查时,隐约听到车厢内有人说话。经检查,民警发现该车核载2人,而车厢里竟坐了13名妇女,一旁还放着锣鼓。同时,经公安信息网查询,驾驶人雷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该车逾期未年检。
经了解,车厢里的妇女是受雷某雇佣的锣鼓队员,当天中午过完事后准备返回盐湖区。随后,民警对雷某及乘车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指出无证驾驶、逾期未年检、货车违法载人的危害,并对雷某3项违法行为作出合并罚款23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民警对乘坐人员进行及时转运。
夏县交警大队民警提醒驾驶人,货车不可当客车使用。广大驾驶人要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珍视生命,切莫让货车变“祸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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