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运城晚报发布者:时间:2020-06-30
运城晚报讯(记者 王耀 通讯员 周博 刘睿强)6月28日,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运城市中心支行获悉,为进一步保障国债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该行目前正在组织辖内储蓄国债承销行开展储蓄国债到期提醒兑付工作。
储蓄国债是指财政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的、通过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面向个人销售的不可流通人民币国债。目前,我国储蓄国债包括凭证式和电子式两个品种。应兑未兑的储蓄国债分为两类,一类是刚到期的储蓄国债,另一类是长期未兑的储蓄国债。按照国债的计息规则,除了按原票面利率和期限给付利息外,逾期兑付不加计利息。因此,国债到期未兑付的时间越长,投资者的利息损失就越大。
市民景女士于2012年在银行柜台先后购买了两笔3年期储蓄国债,共计17.2万元。时间一长,这两笔国债就被景女士遗忘了。前不久,承销银行接到人行运城市中心支行关于开展国债到期兑付的通知后,第一时间根据数据筛查,积极联系客户进行兑付。接到银行提醒后,景女士迅速赶到柜台,成功唤醒了“沉睡”的17万余元资产。
到期的储蓄国债该如何兑付呢?人行运城市中心支行相关负责人说,广大投资者请留意自己购买的凭证式储蓄国债是否到期,如发现存在未及时兑付情况,请持到期凭证式储蓄国债收款凭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同时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前往原购债银行任意网点兑付,如需代办,需提供投资者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若购买的是电子式储蓄国债,国债到期后资金会自动转到投资者个人账户中。
据统计,目前运城市辖区有249笔到期国债未兑付,涉及承销机构有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晋商银行、华夏银行、浦发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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