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莫乱存

运城晚报讯(记者 樊朋展)近日,绛县公安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大交镇某村民院落内违规存放大量烟花爆竹。经查,村民范某在未依法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购买245件烟花爆竹存放于自家老宅北房内,计划在春节期间售卖牟利。

目前范某已被绛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涉案的245件烟花爆竹被依法收缴。

小贴士

广大市民需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禁放区域内全时段禁止燃放各类烟花爆竹;限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必须在规定时间、选择规定品种,并在安全区域内规范燃放。

烟花爆竹经营者必须取得相关许可后方可合法经营,广大群众务必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合格产品,切勿购买“三无”烟花爆竹,更不得从事非法储存、运输、售卖烟花爆竹等违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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