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湖区陶村镇:规范“三资”管理 守好集体“家底”

本报讯(记者 付 炎 通讯员 邵 丹)近日,盐湖区陶村镇制定了《陶村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办法》。这标志着该镇解决村民小组组长处置“三资”失职缺位问题有了更加具体有力的措施。

近年来,陶村镇纪委按照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要求,从严从实查办“三资”管理贪腐问题。一方面,强化专题培训,提升履职能力。针对村民小组“资金管理不入账”、“四议两公开”公示流程不规范或不全面等问题,该镇纪委会同镇经管站对村“两委”主干、村民小组组长、理事会负责人、监事会负责人、报账员进行集中培训,从源头和程序上规范小微权力运行。另一方面,强化监督方式,提升监督质效。统筹镇村两级监督力量,通过实地走访、查阅台账等方式,对惠农资金、“三资”管理、“三务”公开等情况开展交叉监督检查,确保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和“三务”公开制度落到实处。此外,强化警示教育,充分发挥反面典型案例警示作用,围绕涉及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问题,通过剖析典型案例、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开展廉政谈话等方式,教育引导村干部明规矩、守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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