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102处国保单位标志楹联征稿

本报讯(记者 游映霞)文物传情,楹联筑梦。从市文物保护中心获悉,为深入挖掘和阐发全市102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文化内涵和历史价值,我市现面向全国楹联专家及广大楹联爱好者,为全市102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保单位名录附后)及运城文物资源概况撰写标志楹联,请关注“运城文物”公众号了解国保单位具体介绍。征集活动截止到5月5日。

本次楹联征集活动由市文物保护中心主办,市楹联学会、市书法家协会承办,主题为“国宝第一市,天下好运城,楹联焕彩章”,旨在擦亮“国宝第一市 天下好运城”金字招牌,加强宣传推介,促进文旅融合,提升全民文物保护意识。

参评楹联须立意高远,寓意丰富,雅俗共赏,体现运城的文化底蕴、国保单位的文化内涵、历史价值和文物保护举措,有较强的思想性、艺术性。参评楹联文稿须符合《联律通则》要求,用典、集句须注明出处,古韵新声均可,但不可混用,严禁使用生造或隐晦词语。

参赛者一律通过电子邮箱yanpenglirui@163.com提交参评楹联作品,邮件须注明主题“运城国宝楹联征集”,来稿请注明国保单位名称、参赛者真实姓名(网名概不录用)、邮编及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为确保评审公平、公正、公开,选出切合主题的楹联佳作,主办方将组织专家对征集作品进行无记名编号评审,通过初评、复评和终评,综合确定评审结果,并及时对外公布。此次评审拟评出获奖作品103副给予奖励。其中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1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500元;佳作奖97名,奖金各200元。另选入围奖若干,收入作品集。

参评楹联必须为原创,禁止模仿、抄袭任何出版物或他人的作品,文责自负,不得一稿多投,违规者取消资格。凡涉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法律问题,主办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主办方拥有活动最终解释权和作品处置权。主办单位对所有参评楹联文稿有出版、发表等使用权利,作者享有署名权。凡投稿参加本次征联活动的作者,即视为已确认并自愿遵守本次活动有关版权和创作要求的各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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