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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张高明:向不文明行为说“不” 共建共享文明城市

来源:发布者:时间:2020-02-21

主持人: 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不仅关乎着城市的形象,更关乎着每一个市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试想一下,如果您走在街道上,看到有人随地吐痰,那么美好的心情是不是也会瞬间变的很糟糕呢?

向不文明行为说“不”,共建共享文明城市。今天我们请来的嘉宾是运城市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高明。张局长,您好!

张高明:主持人好!

主持人:今天呢,请张局长来跟我们谈一谈, “严格管理公共场所不文明行为”这个活动的目的以及意义。

张高明:好,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我市的疫情防控取得了令人鼓舞的成绩。我们城市管理局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指示精神,根据省委“三线作战”和市委丁书记提出的“把好四关(严把入口关,防输入;严把医治关,防感染;严把扩散关,防蔓延;严把聚集关,防失控;严把宣传关,防恐慌)”的要求,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从小处着手,从细处着眼,从市民的日常行为着力,力争阻断疫情传播扩散,尽最大可能避免交叉感染。

这次开展“严格管理公共场所不文明行为”的活动,虽然起因是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但是更主要的是要通过一系列的举措,从小处着手、细处着手,用制度来规范市民行为,提升市民城市意识,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达到全民行动,齐抓共管的创建目标。

主持人:那么,常见的一些不文明行为有哪些类型?

张高明:在疫情防控期间,我们重点规范和查处五类行为,第一类是不遵守规定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烟蒂的行为;第二类是随意倾倒、抛洒或者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行为;第三类是在公共场所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占道经营、沿街叫卖的行为;第四类是占用道路及公共空间饲养犬只的行为;第五类是不按规定束牵引绳及即时清除犬只排泄的粪便的行为。

主持人:那咱们城市管理局又用什么样的措施来推进这个活动的进行呢?

张高明:我们从两个方面来推进这项工作:

一是多种渠道宣传造势。市文明办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各大媒体进行了广泛宣传;我们城市管理局利用LED屏、广告告示牌、宣传条幅、通告等各类媒体进行广而告之,在市区主次干道、公园广场、超市医院、学校周边人群密集的场所,通过发放宣传单和面对面讲解来提高市民的参与和自觉意识。

二是全员参与、分类开展。我们出台了《城市管理局严格管理公共场所不文明行为实施方案》,对工作任务进行了责任分工,要求全系统3000多名干部职工全员参与,市容环卫中心、园林服务中心、各公园、广场等单位都建立了劝阻小分队,全天候不间断进行巡查,发现不文明行为及时劝阻并进行证据保全,对拒不配合的人员,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据相关法律条款进行警告、并处罚款;同时我局还邀请了“运城市第一时间爱心志愿者协会”的志愿者们参与到此项工作中来,和我们局里的市容监督员一同走上街头,对发现的不文明行为立即劝导制止,第一时间爱心志愿者协会已连续一周每天安排30人在公园广场等重点区域(进行)开展不文明行为的劝导活动。

主持人:那么我们刚才说到了处罚,有什么处罚的法律依据,您在这里也可以给大家普及一下。

张高明:好的,下面我逐一给大家解读:

对不遵守规定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烟蒂的行为,我局依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和《山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条的有关规定,责令行为人纠正其违法行为并采取补救措施,可以并处警告、罚款;罚款的金额视情节轻重为5到100元。

对随意倾倒、抛洒或者视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行为处罚:我们局依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157 号)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有以上行为的,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

对在公共场所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占道经营、沿街叫卖行为的处罚:依据《运城市实施〈山西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办法》(运城市人民政府令第2号)进行查处,责令其限期整改,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消除违法行为的后果。

对占用道路及公共空间饲养犬只的,根据《运城市养犬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没收犬只,对养犬单位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养犬人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对不按规定束牵引绳及即时清除犬只排泄粪便的,则依据《运城市养犬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责令改正,并处200元的罚款。

在这里,我还想提醒一下广大市民,犬只的牵引绳在《运城市养犬管理规定》中有明确地要求,绳的长度是一米五,请大家一定要按照规定来执行。

主持人:那么借此机会呢,通过咱们这个平台,您有什么想对咱们市民说的,或者是温馨提示的呢?

张高明:这场突如其来的疫情,是对我们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一次“大考”。我们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法律法规,严格依法实施防控措施,坚决防止疫情蔓延;我们要加大对危害疫情防控行为的执法力度,努力营造干净、卫生、安全的城市环境、空间。在这里,我想提醒广大市民,严是爱,宽是害。处罚不是目的,我们真诚希望广大市民与我们城市管理工作人员一起,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坚定信心,科学防控,同舟共济、共克时艰,自觉养成爱护环境、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为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主持人:再次感谢张局长!人人文明一小步,城市文明一大步,正如我们今天访谈的主题,只有我们每一个人坚决向不文明 行为说“不”,共建城市的文明,才能共享美好城市。感谢的您的收看,本期节目就是这样,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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